首名北韓(朝鮮)國民因洗錢控罪被引渡至美國受審
2021 年 3 月,文哲明(Mun Chol-myong)成為首名由馬來西亞引渡至美國受審的北韓人。他被指與朝鮮人民軍總參謀部偵察總局有聯繫,該局是負責為朝鮮執行秘密任務的情報機關。文哲明於 2019 年在馬來西亞被捕,被控參與洗錢活動,交易超過 150 萬元,以逃避美國及聯合國對北韓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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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的常用洗錢手法
文哲明被控透過美國金融系統洗錢,以及向北韓供應酒精及煙草等違禁品。他如何在執法機構的監控下,進行合共高達 150 萬元的洗錢交易?根據起訴書所述,文哲明在 2013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期間與同謀(合謀者包括中國人士及公司)利用多間幌子公司,以虛假名稱登記銀行帳戶,藉此從國際電匯及交易文件中掩藏其北韓購貨人的身份,並且發出虛假文件欺騙美國銀行。
北韓利用複雜而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分層交易,利用漏洞,規避制裁,這是他們常用的洗錢伎倆。聯合國專家小組前成員威廉·紐科姆(William Newcomb)曾經解釋:「他們首先開設空殼公司,並於另一地點成立另一公司,再使用第三個地點的銀行服務,最後在其他地方經營業務。」
啟示一:專業服務機構如何保護自己防止與不法公司交易?
為防範身份盜竊和分層不法活動,公司須核實客戶身份的真確性,這一點至為重要。在接觸客戶的過程中,專業服務機構應考慮增設多重身份核實程序,並執行客戶盡職審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執行客戶盡職審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核誰是客戶的真正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s),並了解他們的業務,這些資料將用於日後監察客戶。專業服務機構對客戶進行交易審查和持續監察,再結合盡職審查程序,便可得知客戶全面的商務行為模式,用作風險分析之餘,當這些資料與盡職審查所提供的資料不相符時,亦可以識別可疑交易。
北韓與東南亞的密切聯繫
除了利用中國的漏洞之外,過往亦有大量證據證明北韓在東南亞從事不法金融活動。2017 年,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在吉隆坡機場被行刺。同年,聯合國專家小組報告,位於馬來西亞的全球通訊公司 Glocom 是一家幌子公司,由朝鮮人民軍總參謀部偵察總局控制,這正是文哲明案中同一所北韓情報機關。此外,在《2020 年美軍的朝鮮戰術手冊》中,馬來西亞被指是其中一個北韓從事不法網絡活動的溫床。
然而,這些在馬來西亞發生的案件只是北韓在東南亞從事不法活動的冰山一角。菲律賓過去一直是北韓毒品交易及洗錢的中心。2016 年,據報在一宗網上銀行劫案中,北韓人被指從孟加拉中央銀行傳送 8,100 萬元到馬尼拉。
即使如新加坡擁有先進金融體系的地方,仍可找到北韓不法活動的影子。2016 年,新加坡船運公司 Chinpo 協助運送武器到北韓,違反了聯合國制裁規定,因而被罰款。此外,兩家新加坡貿易公司 OCN 及 T Specialist 被控向北韓供應奢侈品。
啟示二:3大實際措施,降低跨境業務中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雖然專業服務機構可隨時拒絕接受來自高風險或被加強監察地區的客戶,以避免洗錢風險,但這些機構亦可採取更合乎商業原則的方法,執行實際和主動的措施,以降低高風險國家或被加強監察的國家帶來的風險。
- 為較高風險的業務執行更嚴格客戶盡職審查(Enhanced Customer Due Diligence)
如客戶來自沒有適當採取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建議的司法管轄區,或與這些地區有交易,專業服務機構應採取風險基礎方法(Risk-Based Approach),並執行更嚴格客戶盡職審查程序,以評估客戶風險、實施管控措施和減低這些客戶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所帶來的內在風險。 *
* 除高風險國家外,亦須在以下情況執行更嚴格客戶盡職審查程序:
i. 客戶為政治人物,包括政治人物的親屬或密切關聯者,或
ii.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建議的高風險行業或界別所從事的業務,或
iii. 規管機構指明的任何其他情況,例如客戶並無親身到場以供識別身份,或企業客戶曾發行無記名股票等。 - 對規管欠佳國家的不尋常活動提高警覺
鑒於有充分證據證明北韓在東南亞從事不法金融活動,因此專業服務機構在評估客戶風險時,應額外注意涉及不尋常活動的客戶或交易,例如在多個地點從事複雜的財務運作,如在規管欠佳的國家從事這類活動,尤須注意。特別須警惕的是不符合商業邏輯的貿易,例如以某港口為貨物運送目的地,但該貨物的主要市場卻是另一國家。 - 對客戶執行持續監察以保護自己及公司
對客戶執行持續監察是偵查他們與高風險國家的交易是否可能觸犯制裁禁令及刑事罪行的方法之一。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便可盡速向有關當局舉報可疑交易。雖然專業服務機構無須調查客戶的交易,但應制訂定期覆查客戶資料及交易的程序,以找出上文第 2 項所述的不尋常活動。
啟示三:日益加強制裁執法
文哲明一案不僅顯示出制裁北韓海外不法活動的重要進展,亦反映馬來西亞對全球金融制度健全發展所作的貢獻。雖然單一次引渡不足以遏止或阻嚇北韓或其他高風險司法管轄區進行這類不法活動,但卻樹立了先例,促使不少負責任的國家加強法律制度和執行制裁規定。馬來西亞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所作的努力,很可能給予不少國家推動力,堅定了它們執行聯合國制裁的決心,對素來與北韓不法活動有密切聯繫的東南亞國家尤有影響。
如專業服務機構希望與從事跨境業務的客戶繼續商業往來,便須主動採取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措施,以免遇上不法分子。
為更有效地協助評估客戶的風險情況,可借助如道瓊斯及 SentroWeb-DJ 等商業用的打擊洗錢工具,以檢查客戶有否列入全球制裁名單,有否參與或涉及嚴重罪行,並偵查他們是否特殊利益人士或其關聯人士/實體。按此深入了解 SentroWeb-DJ 如何協助你有效地執行打擊洗錢措施。
結語
專業服務機構透過主動措施執行打擊洗錢的規定,一方面可爭取從事跨境業務的高價值客戶,另一方面亦可降低及管理與這類客戶有關的國家及制裁的內在風險。正如在馬來西亞文哲明引渡一案中,盡早遵從制裁規定和妥善存檔是打擊洗錢的不二法門,專業服務機構應為規管機構或有關當局叩門巡查作好準備。
- 按此閱讀全國廣播公司(CNBC)有關引渡案的報道。
- 按此閱讀 2017 年聯合國專家小組報告
- 按此閱讀《2020 年美軍的朝鮮戰術手冊》
- 按此閱讀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建議的高風險國家及被加強監察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