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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查記者同盟發表《巴拿馬文件》後,「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s)最近引起了公眾關注。《巴拿馬文件》全長約 1150 萬頁,資料來自巴拿馬企業服務提供者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洩露的檔案,當中詳細披露部分富豪、有勢力人士及政客如何利用多家離岸公司以達致不法目的,例如詐騙、逃稅、或逃避當地規管監督或國際制裁。

在《巴拿馬文件》發表後,全球多國政府已加強審查實益擁有人,並要求金融及非金融實體確保已備存客戶有關實益擁有人的最新及準確資料,同時須確保所從事的活動不存在洗錢方面的疑點。

鑒於空殼公司帶來頗高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讓不法分子利用當中漏洞掩藏實益擁有權,例如透過代理董事/代理股東處理業務或由海外公司發出不記名股票,規管機構將會更注意那些很可能被用作洗錢及為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的中介人所屬的企業及專業行業。這些企業及專業行業統稱為「指定非金融企業及行業」(DNFBPs),包括律師、企業服務提供者及會計師等專業行業。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已於 2018 年 3 月修訂條例,規定在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須取得和保存實益擁有權(Beneficial Ownership)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供執法人員查閱,以提升法團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

此文章為企業服務提供者介紹識別實益擁有人的基本須知。

實益擁有人或重要控制人(Significant Controller)的定義

公司註冊處界定重要控制人為

  • 「須登記人士」,即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的自然人;及
  • 「須登記法律實體」,例如: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並為該公司的股東的某公司。

當企業服務提供者應用這些定義時,須確定以下事項:

  • 誰擁有超過 25% 的所有權(包括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表決權、資金或利潤權利等)?
  • 誰有委任或罷免公司半數董事的權利?
  • 誰最終控制公司?
  • 誰代表身份為實益擁有人的自然人擔任中介角色?

如符合上述其中一個或多個條件,即對公司有重大控制權。更多詳情可參閱《公司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指引》

識別實益擁有人

對企業服務提供者而言,要在與客戶建立和維持關係的過程中識別實益擁有人的身份,可能最為困難。困難之一,在於部分實益擁有權的資料並無記錄在任何官方登記冊上。企業服務提供者只能透過客戶申報的資料或其他資料來源,根據現有的資料加以推斷。此外,從定義上來說,實益擁有權並非永遠不變,而是隨時間變更(例如股權會因業務增長而改變)。企業服務提供者調查客戶的實益擁有權結構時,可採取以下基本步驟。

確定公司的組織結構

在很多情況下,若要知道誰擁有公司超過 25% 的所有權,只需採用簡單直接的方法,例如查看客戶公司的組織架構,便能對誰是實益擁有人略知一二。企業服務提供者亦可藉合夥協議(如屬合夥公司)或周年財務報表等正式文件,確定客戶的組織架構。

圖一:藉股權確定實益擁有權

圖一顯示,X 先生及 Y 先生各持有 A 公司超過 25% 的股權,因此他們均為公司的實益擁有人,而 X 先生是透過 B 公司及 C 公司持有 A 公司 26% 的股權。雖然在大部分情況下,採用這種檢查方法可能有效,但若涉及多名自然人,每名持有少於 25% 的股權,又或涉及信託公司,則採用上述檢查方法,便沒有意義了。若此,企業服務提供者須確定誰最終控制公司。

確定最終控制公司的自然人

找出誰是最終控制公司的自然人,較了解客戶公司的組織結構更為困難。要找出該自然人,企業服務提供者必須對客戶公司如何運作略有認識。舉例而言,誰在業務經營、委聘主要行政人員、提供或管理業務資金等方面作出最後決定?在某些情況下,了解主要行政人員之間的關係亦可以大概推測誰是最終決策者,例如夫婦同為某公司的股東,各持有該公司少於 25% 的股權,則夫婦二人便是最終決策者。

就信託公司而言,富豪可成立信託公司,並指派其子女為受益人。雖然信託人對資產擁有控制權,而富豪的子女亦為信託公司的實益擁有人,但他們在信託公司並無決策權,該富豪才是實益擁有人(稱為委託人或資金提供者),因此應評估該富豪的洗錢風險。

確定中介人

實益擁有人除了是控制客戶公司的大股東外,亦可能是自然人,客戶公司只是代其交易。此定義涉及中介人與客戶公司之間的關係,屬此情況者可能是海外企業服務提供者聘用香港的企業服務提供者。倘若涉及一家或多家中介公司,企業服務提供者便須識別中介公司代表哪位或哪幾位自然人聘用企業服務提供者了。

篩檢實益擁有人

當識別及核實實益擁有人的身份後,企業服務提供者下一步須做的,便是篩檢實益擁有人,以確定是否存在洗錢風險。至少,企業服務提供者須確保實益擁有人並無列入制裁名單內。若實益擁有人本身是政治人物,便須在接觸客戶時執行更嚴格客戶盡職審查程序(Enhanced Customer Due Diligence),並增加持續監察次數。

識別受益擁有人是繁複及成本高昂的程序。公司建立實益擁有權的複雜程度,必與客戶整體的洗錢風險相稱。若企業服務提供者認為,客戶建立和維持實益擁有權架構所投入的成本不合乎商業邏輯,可考慮中止業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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